鄭州的大學現(xiàn)代遠程教育考場規(guī)則
第一條 考試嚴格按照考試日程表的時間、科目進行,不得隨意調換,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考務辦匯報;監(jiān)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,關閉通訊工具,維持良好的考場秩序,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;開考前,監(jiān)考人員要在黑板上寫明本場考試的科目、專業(yè)、時間等考試信息,防止考生走錯考場。
第二條 第一場考試開始前十五分鐘,發(fā)布第一聲考試信號,考生開始進場(以后的考試考生提前五分鐘進場)。監(jiān)考老師要檢查考生的身份證、學生證,沒帶證件或證件不齊者,要向監(jiān)考老師說明情況,并寫出書面證明,以備查證,說明情況不真實者考試成績按“0”分記;既沒證件又不能說明情況者,不得入場考試。
第三條 考生入場時,監(jiān)考人員要讓考生在考生簽到表上對號簽名;入場完畢后,監(jiān)考老師要向考生宣讀考場紀律(僅限第一場考試,以后不再宣讀),提醒考生關閉通信工具,把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。
第四條 考試開始前五分鐘,發(fā)布第二聲考試信號,開始發(fā)放試卷。發(fā)試卷前,要先向考生展示試卷密封完好無損,然后拆封發(fā)放試卷,提醒學生在試卷指定位置填寫姓名、學號、專業(yè)、考點等考生信息,不允許考生答題。
第五條 考試開始時間到,發(fā)布第三聲考試信號,考生開始答題。考試開始“30”分鐘后,考生才可以交卷離開考場,但不得在考場周圍停留,以免影響其他考生答題。遲到的考生不延長考試時間,所損失的時間不予補充。遲到“20”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得進場考試,按缺考處理。
第六條 考試過程中,監(jiān)考人員要制止考場上的一切違紀行為,對情節(jié)嚴重的應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,在試卷首頁注明“作弊”字樣,在考場記錄中如實記錄。對缺考的考生,要在試卷上填寫該考生的學號、姓名、考點、專業(yè)等項信息,并在卷首成績欄內填寫“缺考”字樣。在考生簽到表“考生簽名”欄內填寫“缺考”字樣。
第七條 考試結束前十五分鐘,發(fā)布第四聲考試信號。監(jiān)考老師要提醒學生考試即將結束,抓緊時間答題,檢查姓名、學號、學習中心、專業(yè)填寫是否正確。從此時開始直至考試結束,考生不得交卷離場。
第八條 考試結束時間到,發(fā)布第五聲考試信號。監(jiān)考人員應立即宣布考試結束,命令考生停止答題,所有考生坐在座位上不得離開,一位監(jiān)考老師收取考生的試卷,另外一位老師維護考場秩序。試卷全部收回,數量核對無誤后,考生方可離開考場,對不聽從指揮的考生按作弊處理。試卷數量等于考試應到人數。
第九條 收回的試卷和答題卡按學號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(含缺考考生試卷),回到考務辦公室封裝試卷。封裝過程:一個考場內有數門課程的,要按課程分別封裝;首先包上卷封,按照密封線位置裝訂(空白試卷不裝訂),裝訂以封住考生信息為宜,并在裝訂位置貼上封條。試卷裝訂前,監(jiān)考人員首先自查試卷有無倒裝、翻裝、錯裝、漏裝現(xiàn)象,然后交考務工作人員檢查、驗收后,方能裝訂。卷封上要填寫專業(yè)名稱、課程名稱、試卷份數。
試卷裝訂完畢后,將試卷和答題卡裝入試卷封袋中(必須裝入原試卷封袋中,空白試卷不裝),用密封條密封試卷封袋。
英語試卷只裝訂試卷二,試卷一不裝訂,將試卷二和答題卡裝入試卷封袋,用密封條密封即可。答題卡必須保持平整,不得有折痕?忌灥奖硗嚲硪黄鹧b入試卷封袋密封。
第十條 最后,監(jiān)考人員認真檢查試卷封袋上的各項內容是否填寫清楚,包括:考試時間、所在考點名稱、所在考場、應到人數、實到人數、缺考考生的姓名學號、考場情況記錄等信息,本考場的監(jiān)考老師和本考點的主考要簽字。如果考試過程中無異常事件,“考場情況記錄”一欄填寫“正常”字樣;如果考場上發(fā)生異常事件,則要在“考場情況記錄”一欄記錄下事件的內容,例如:有學生作弊,要紀錄下學生的學號、姓名及作弊的現(xiàn)象等信息。
除填寫試卷封袋上各項內容外,用機讀答題卡答題的還要在裝答題卡的信封上寫明:考試時間、考點名稱、課程名稱(如:大學英語1)、年級、實到人數,缺考考生的姓名、學號等信息。
第十一條 以論文、綜合作業(yè)等形式考試的課程,學生通過學習平臺提交。作業(yè)題目是手工繪圖的課程,需要學生手工完成,將紙質文檔的作業(yè)交到學習中心。
學習中心要把學生提交得作業(yè)以課程為單位分開整理,按照學號升序排列。以課程為單位統(tǒng)計數量,列出清單,要寫明每門課程共上交論文(作業(yè))多少份,并附交論文(作業(yè))學生名單,由巡考人員帶回我院。
學生提交的論文和綜合作業(yè)必須用我院設計的封面裝訂,并認真填寫封面上的各項信息,未用指定封面或未填寫封面信息的本門課程按缺考處理。
鄭州的大學遠程教育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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